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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青浦区“十四五” 林地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索取号
AH2211000-2023-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2022〕358号
公开类别
发布日期
2023-01-18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文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沪绿容〔2022〕358号沪绿容〔2022〕 号[文号] 关于同意《青浦区“十四五”林地建设 专项规划》的批复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报批〈青浦区“十四五”林地建设专项规划(报审成果)〉的请示》(青绿容联〔2022〕2号)收悉。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函》(沪绿容〔2021〕108号)相关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浦区“十四五”林地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青浦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依据《本市“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明确的“1+5+2”环城生态网络、市级生态网络和其他生态空间,落实造林规划空间4.46万亩(包含“十三五”末造林项目0.68万亩)。其中,“十四五”造林空间中“1+5+2”环城生态网络内落实 2.49万亩;市级生态网络内落实0.51万亩;其他生态空间0.78万亩。 二、请落实“上海2035”总规确立的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已印发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按规划、依计划推进实施。 三、请加强林地与农田、水网等自然要素的统筹布局和综合利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前提下,强化提升生态空间品质,充分发挥林地生态调节保障功能和服务市民的休闲游憩功能。 四、实施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造林空间的,可结合年度造林计划认定工作,由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规划资源局一并上报,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审定后纳入专项规划成果。 请结合本专项规划内容,抓紧推进落实“十四五”造林建设项目。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标题] [正文内容] 年 月 日 抄送:[抄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