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意见》有关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4/28 9:52:03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机关各处室:
  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超大城市实际,体现了“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对于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分工要求,我局研究形成了局分工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请各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工作分工
  (一)牵头项目
  1、以推进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推进重要街区席地可坐、生活垃圾分类等常态长效机制,把服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城市每个角落。(分管领导:唐家富、朱心军,责任部门:市容处、环卫处、生活垃圾处)
  2、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管领导:顾晓君、汤臣栋,责任部门:林业处、保护处)
  3、强化生态绿化体系建设,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和造林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分管领导:方岩、顾晓君、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林业处、公绿处、绿办秘书处)
  4、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唐家富、汤臣栋,责任部门:生活垃圾处、规划处)
  (二)配合项目
  1、强化基层治理法治保障,推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见效、完善健全。(分管领导:唐家富、缪钧,责任部门:生活垃圾处、法规处)
  2、以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系统建设为载体,紧扣“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目标,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运行体系,打造信息共享、相互推送、加速反应、联勤联动的指挥中心,加快系统整合,在实战中强化应用,优化升级功能。(分管领导:朱心军,责任部门:科信处)
  3、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分管领导:崔丽萍、缪钧,责任部门:许可处、法规处)
  4、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核心竞争力,构筑未来发展新优势。(分管领导:汤臣栋、缪钧,责任部门:规划处、法规处)
  5、完善“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长效推进机制,大力培育制造业、服务业、零售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全面提升城市吸引力、竞争力、创造力。(分管领导:朱心军,责任部门:市容处)
  6、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抓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的基本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携手苏浙皖做好“1+3>4”的大文章。(分管领导: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
  7、积极探索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长效机制,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打造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打造新时代国际贸易和投资合作重要平台。(分管领导:朱心军,责任部门:市容处)
  8、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市支持浦东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和发展新动力。(分管领导:缪钧,责任部门:法规处)
  9、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完善农民集中居住推进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模式,加快建立都市现代化绿色农业发展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分管领导:顾晓君、唐家富、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林业处、环卫处、生活垃圾处)
  10、优化街镇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条块双向考核机制,推进基层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机制落地落实。(分管领导:崔丽萍,责任部门:组织处)
  11、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聚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完善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深化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分管领导:唐家富、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环卫处、生活垃圾处)
  12、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加快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完善生态立岛、生态兴岛、生态富民推进机制,努力打造长江生态大保护的标杆和典范。(分管领导:顾晓君、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林业处、保护处)
  13、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试点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一体化机制,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分管领导:顾晓君、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林业处、保护处)
  14、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分管领导:唐家富、汤臣栋,责任部门:规划处、生活垃圾处)
  15、坚持区域联动、水岸联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黄浦江和苏州河沿岸,实现岸线贯通与功能提升同步推进。(分管领导:方岩、朱心军、缪钧,责任部门:市容处、景观处、公绿处)
  16、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分管领导:汤臣栋、崔丽萍,责任部门:规划处、许可处)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部门职责,对照任务分工,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坚强有力的责任担当,在推动制度执行和提升治理能力上下狠功夫,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研。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出实招、见实效。要善于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借鉴、找准难点矛盾、看清形式大局,推动重要举措落实见效。
  (三)抓好督查督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原则性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每个项目都要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关于4项牵头项目,局办公室将按季度开展督查督办;关于16项配合项目,局相关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推进,协同相关市级牵头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2020年 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