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2/29 15:27: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绿化市容网”(http://lhsr.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562418。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共配备了10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队伍培训
  1、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职能,完善综合管理体系。由分管领导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研究、协调、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其他局领导负责牵头对分管领域内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分而不散、合而不乱,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行政许可处协助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各处室源头认定公文公开属性,负责制作、收集、整理和更新各自业务工作信息;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统计,承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2、按照市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工作要求,建立我局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能力,提高广大机关处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专门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明确各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职责和权限,范围覆盖全行业各个方面,并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负责。新增信息、更改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提供书面及电子文档。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杜绝信息漏报、错报、晚报现象。
  (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为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支撑
  1、健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年度要点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依申请公开详细情况、统计数据等内容。

  2、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系统,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公开系统与局oa办公系统衔接,提高公文制作环节和公开环节的协同性,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必须说明理由。

  4、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审查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制度。加强重要敏感信息公开前舆情评估工作。
  (三)强化日常办理,细化责任分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继续推进“一门式”受理模式,为邮寄和当面提交申请提供便利,即时接收通过政务外网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提交的申请,缩短受理和办理时间,加快办理进程,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实效,全年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期办结。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更新时,对原有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与重建,完善公文类信息和日常参阅类信息的制作、审核和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制作办理流程。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审定公开类型。公文制作后通过电子系统及时将公开的信息予以发布,并定期报市档案局备案,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查阅的方便性。

  2、由分管领导牵头,多次专题研究,于7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受理、办理及管理综合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绿化市容行业发展、服务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奠定坚实基础。

  3、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迎接政府信息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逐一对照梳理,排查薄弱环节,针对局存在的如信息公开依据不足、行业重要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不够等问题,由局办公室牵头,法规处、许可处、宣传处、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协同研究,细化落实责任,拾遗补缺,并由分管领导督办,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一系列补充、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受理、办理和管理水平。

  (四)提升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彰显绿化市容行业风采

  1、推进上下整合,结合绿化市容专业网格化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市18个区县的绿化市容政务专网,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受理,实时反馈及短信全程告知,并在网上办事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推进内外整合,网站与多个业务系统相衔接,包括投诉受理系统、招投标系统等,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信息时效,提升服务效能,为建设“权威、高效”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夯实了基础。

  3、打造绿化市容行业公众信息发布和使用亮点,于2013年正式推出“上海公厕指南app”第一版,为公众提供全市2700座公厕路径查询的免费应用软件。2014年又推出了基于出租车司机如厕方便的“司机如厕指南app”。2015年又继续攻关,开发了以果园、公园、古树名木等为主要服务功能的 “游园宝app”。

  4、推进特殊人群访问网站的便捷性,2014年完成了门户网站全站的无障碍改建,正式开启了无障碍阅读时代,让弱视群体及盲人网友获得了与一般人同等享有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65件、依申请公开157件,其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68条,占40%;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33条,占32%;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18条;其他类的信息83条,全年公开行政许可1773件。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一)规范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规定》,我局梳理产生5大类33个小类的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职能情况、内设机构情况、机构领导、直属部门、区县管理部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容环卫管理、城管执法、行政审批、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类的政府信息。
  3、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和各类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
  4、业务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市容管理、环卫管理、景观灯光管理、市场监督、城管执法、行政许可、社会宣传、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类政府信息。
  5、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年报、人才工作、组织建设及其他相关政府信息。
  (二)拓展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内设立了“最新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依据”、“新闻发布会”、“依申请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最新政府规章草案”、“废止文件”等子栏目,设置了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链接,便于市民了解、查询有关信息。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被国家林业局评为2015年度全国林业优秀网站。

  2、统筹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栏、热线电话等公开方式,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资源,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上半年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责任区管理办法出台等内容召开了3场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围绕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城市森林研讨会、住宅小区城管执法工作、园林科研所改“院”等重点工作举行媒体通气会、现场会等30余场,就行业重点工作组稿170余篇。

  3、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流行传媒方式对于绿化市容行业政府信息的多元化传播和展示。截至12月31日,2015年 “上海绿化市容”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东方网三大微博平台拥有粉丝32万余人,共计发布微博7000余条。除常规发布外,还结合责任区管理办法出台、2015年民生访谈等行业重点工作开展了微直播,结合“上海荷花展”举行微访谈,以及其他专题互动活动40余次。我局政务微信自5月15日上线以来,“上海绿化市容”公众号按照既定发布频率,已经推送行业相关信息超过100余次,180余篇。通过在行业信息和市民兴趣中寻求结合点,增强点对点互动,已吸引粉丝数3000余人。

  4、加快数据更新、优化搜索功能,结合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探索公开信息与网上办事交互关联,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为提升公开信息检索的方便性,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着重于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的检索功能,提供包括对:日期、索取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文件编号、公开属性等的组合式查询方式。围绕全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上网审批事项,制定上网计划,全力完成我局审批事项上网任务,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三)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1、积极推进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工作,已形成了涉及21个部门、482件权力事项(含行政审批)共计16类、2500项的行政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目前,我局市级行政责任事项目录已通过市审改办的形式审查及内容审查,并报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前,将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对我局市级行政责任事项目录进行主动公开。

  2、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如2015年按照国务院11号、27号、41号文件要求,增加下放“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取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初审事项予以主动公开;报市政府发文将“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许可(除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的项目外,其余下放)”等5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报市审改办发文将“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除外)”等11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以上均已及时在网上予以主动公开。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信息公开,探索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开。2015年,将制定的《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林木种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上海市公园绿地游乐设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信息通过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途径予以网上主动公开。

  4、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已于今年2月份将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向社会主动公开;于今年8月份将2014年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

  5、扩大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根据2015年市经信委“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去年开放11类政府部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陆续完成了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信息、生活垃圾收集点信息、林荫道信息、公园活动信息、认建认养信息等在内的17类政府部门信息。其中,实时信息3项,半年度更新信息9项,年度更新信息5项。在系统数据编目方面,完成了包括绿化市容局域网络综合保障系统、上海辰山植物园信息化系统等在内的4个信息化系统,近2500个字段的编目工作。

  6、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逐一进行政策解读,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无障碍音频播报等展现方式,通过提供政策相关背景、数据和相应工作措施等内容,便于公众准确理解和适用,增强解读实效。畅通舆情收集、反馈渠道,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加强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如及时回应上视《新闻透视》以“北站街道城管选择性执法为哪般”新闻报道事件、及时回应常州新闻网发表的《2000吨上海生活垃圾偷运常州》的有关报道、及时回应上海新闻频道新闻透视栏目播出的《城中村里的炼油黑窝点》的报道、及时回应苏州河水葫芦爆发应急事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5年,我局共收到9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64件,占65.98%;邮寄申请4件,占4.12%;当面申请的29件,占29.9%,内容涉及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管等多个方面。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今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84件,公开率86.6%。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我局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网站栏目等进行了一定调整,相关费用已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在同意公开的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由于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等提出免除收费或申请人愿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答复等原因,未发生收费情况。

  3、实现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的流畅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完成了与“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对接。

  4、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申请量较大、经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

  5、继续探索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情况的定期研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通过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以改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法院判决维持原信息公开结果。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和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共接收市民咨询3300余人次,其中网上咨询153余人次,现场接待47人次,咨询电话接听3100余人次。上海绿化市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余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依次是:业务类、机构职能类、规划计划类、政策法规类和其他类。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有上升空间。二是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借助新媒体,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加大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2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13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88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3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2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97

1.当面申请数

3110

29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64

4.信函申请数

3140

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97

1.按时办结数

3210

92

2.延期办结数

3220

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9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8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00